违纪学生申请撤销处分程序

1、学生受处分后,要认真学习,提高认识,改正错误,接受班主任老师、班干部和同学的帮助教育,遵纪守法,严守校纪校规。 

2、学生受处分后,自己应制定转变计划,定期写思想汇报,一个月一份。确有悔改表现,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并附思想汇报小结,由班委会讨论,班主任、各任课老师签署意见,报请学生工作部审批后撤销处分。(留校察看处分由校长办公会审批) 

3、学生处分后,本人表现突出,敢于揭发、制止不良现象,各方面表现有较大进步,主动为学生服务做好事者,可视具体情况提前撤销记过或记过以下处分,缩短留校察看的期限。 

4、学生受处分后可在规定期满后由本人提出撤销处分的申请。 

警告:3个月 

记过:6个月 

留校察看:12个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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